新投·三江公馆地块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本补充通知作为新投·三江公馆地块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编号:E************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第1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1中“投标报价:(75分);技术部分:(10分);商务部分:(15分)”修改为“投标报价:(76.5分);技术部分:(10分);商务部分:(13.5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第1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中企业资质资格评分原为“企业资质资格(3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资格)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得1分;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得1分;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得1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企业资质资格(1.5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资质资格)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得0.5分;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得0.5分;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得0.5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中“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修改为“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或监理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加“9、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条款不符的,以本条款为准”。
5、招标人地址修改为“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新区三江大厦”。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以上修改,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至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本补充通知(一)附件里下载,并采用更改后的招标文件(zbf和PDF格式)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