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200吨建筑结构加固胶泥扩建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钦堂乡大溪边路1号14幢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拟投资1000万元,在建德市钦堂乡大溪边路1号14幢现有厂房,新增高速分散搅拌机、灌装机、称量器、输送泵、固体投料、电动葫芦、贴标机、喷码机器等国产设备和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新增年产1200吨建筑结构加固胶泥的生产能力。 | 已落实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拆包、投料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23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放空、搅拌分散、脱泡、灌装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再通过23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在高噪声设备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针对风机安装消声器,采用软连接,做好排风管的阻尼包扎工作。 固废:一般物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破损废包装桶、水性墨水废包装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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