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德筑匠材年产20万吨装饰装修及建筑修缮材料系列产品建设工程 | 浙江省建德市******街道后塘工业园区新衢路541号 | 杭州德筑匠材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新衢路541号的现有厂房,购置筛分整形一体机、高速搅拌机、斗式提升机、计量称、螺旋输送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0万吨装饰装修及建筑修缮材料的生产能力。
| 已落实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筛分废气一同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生产线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与密闭管道收集的混合搅拌、包装废气一起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2#生产线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与密闭管道收集的混合搅拌、包装废气一起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3#生产线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与密闭管道收集的混合搅拌、包装废气一起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4#生产线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与密闭管道收集的混合搅拌、包装废气一起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本项目初期雨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隔油池隔油和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和车辆运输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 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废暂存于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厂区分区防渗。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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