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Y招[2025]宁025号
项目名称:宁化县省级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县城申报材料和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谈判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一 |
宁化县省级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重点县城申报材料和实施方案编制 |
1项 |
2000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4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应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17:30******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 4、5层) 。
方式:线下购买,购买采购文件要求:凭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
售价:按物价局文件规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开标室(宁化县宁阳御景3号楼4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开标室(宁化县宁阳御景3号楼4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五星路79号
联系方式: 张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徐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徐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