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中央、省、区关于社会化服务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王益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规模。重点围绕小麦等重要农产品生产,重点支持机耕(旋地整地)、机播、统防统治等环节进行补助,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主体为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托管服务总面积5万亩次以上。
(二)项目补助标准。社会化服务价格由农户自筹和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组成。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
(三)资金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以直接减免的方式向服务对象予以核减,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
二、遴选服务主体数量
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推广多环节统一托管形式,原则上择优遴选服务主体不少于3个。
三、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农村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业服务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服务主体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正常、信用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操作人员持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达100%,能够按照时间节点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环节作业任务。
(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六)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效果,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
(七)实施主体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不得低于年度下达总任务面积的60%,不得向主体给自己流转的土地提供服务发放补助,不得向几家主体互为对方流转土地提供服务发放补助。
四、遴选程序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王益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局提出申请。
******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各社会化服务主体报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评选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
(四)结果公示。经专家评选拟确定为我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申请时间
截止日期:2025年9月10日
六、报名地点
******办公室
七、联系电话
******
******农村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