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绥宁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绥宁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
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雪峰南路268号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
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绥宁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鹅公岭侗族苗族乡上白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邵阳市气象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7334.33m2,总建筑面积1924.07m2,建设内容主要是1套S波段双偏振新一代天气雷达及附属设备,包括雷达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24米雷达塔楼、业务辅助用房、配电房及场地平整等。项目总投资6821.2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占比为0.9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雷达站周围控高要求:距离雷达天线1200m半径范围内,应控制建筑物的海拔高度不得高于710.7m,距离雷达发射中心1200m以外不做控高要求。项目雷达正常运营时,仰角范围为0.5~19.5°,只有在检修时才会出现仰角为-2°,在检修时雷达不产生电磁辐射。建设单位加强门禁管理,雷达系统工作场所,不得随意入内。加强设备运行的维护、定期检查雷达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 2、生态影响:落实表土剥离回填措施,同步建设截水排水系统,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加强现场管理。 3、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夜间避免施工,采用低噪声机械,对施工机械定期维修保养。 4、扬尘:施工时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5、大气:柴油发电机自带净化装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 ******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的渣土消纳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行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7、废水: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及道路清扫用水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雷达站的绿化,确保废水不外排。 8、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①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环境宣传工作。②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③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④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