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环评( 1 )〔2025〕23号
关于******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再生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8000吨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再生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项目申请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单位拟投资5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仙槎桥镇马元村四组9号(东经111°43′12.514″北纬 27°11′17.639″)建设年产8000吨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再生颗粒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占地面积为2312.2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条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处理生产线和2条塑料造粒线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工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在你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该项目。
二、在项目的建设、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仙槎桥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仙槎桥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项目采用湿法破碎,造粒熔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加强车间管理,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浓度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周边环境通风,污水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东、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过滤网、废水处理污泥、栅渣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塑料回用于生产;分拣等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委托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
三、项目建成后,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3日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