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湘江科学城新型研发机构集群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项目基坑工程澄清与答疑文件
湖南湘江新区湘江科学城新型研发机构集群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项目基坑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0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超过103319元(暂以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依据计算),最终按本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即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计费标准的75%)计取(以中标金额为依据计算),若单个招标项目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全额支付。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请问总承包项目中包含土石方工程的业绩是否认可作为资格业绩与加分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的通知(湘发改法规规〔2024〕958号)、关于修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的通知(湘发改法规规〔2025〕571号)******委员会唯一的评审内容,评审的基点和内容均为投标人所填写并确认的结构化数据所对应字段。投标文件所上传的附件资料仅用于支撑该结构化数据的形式符合性。
问题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3条和P8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的质量说法不一致,请明确以哪条为准。
答:本项目质量标准按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执行。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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