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施工图设计(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中学)施工图设计(第二次)
2.招标人:******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186号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惠红 联系电话:******
******小学:该项目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学位1080个。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40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0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480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62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850平方米,0.7≤可比容积率≤1.2,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项目新建2幢地上五层的教学综合楼,其中:1#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3374平方米,建筑高度22.65米,2#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3351平方米,建筑高度22.05米;新建1幢地上五层教学实验楼(含多功能会议室),建筑面积为2014平方米,建筑高度22.35米;新建1幢地上四层学生宿舍楼(含食堂),建筑面积为5113平方米,建筑高************中学:该项目办学规模为30个教学班,学位1500个。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670.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1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37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8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155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82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185平方米,0.7≤可比容积率≤1.2,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项目新建2幢地上四层教学综合楼,其中:1#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782平方米,建筑高度17.25米,2#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783平方米,建筑高度17.25米;新建1幢地上一层多功能报告厅,建筑面积863平方米,建筑高度6.25米;新建1幢地上五层教学实验楼,建筑面积3489平方米,建筑高度21.25米;新建2幢地上五层学生宿舍楼,其中:1#宿舍楼建筑面积5357平方米,建筑高度18.75米,2#宿舍楼(含食堂)建筑面积5614平方米,建筑******消防水池、车棚、绿化等配套设施。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开标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9时00分
7******服务中心五楼)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评标结果: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柒仟元整(小写:¥******.00元)
设计项目负责人: 李佐亮 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169
投标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1 | ******服务中心)工程 | 李佐亮 |
2 | 港城·龙湖国际 | 李佐亮 |
3 | ******学院3期B区学生宿舍楼-1#-6#楼、L-1#-L-3#楼、10#楼、12#楼及地下室 | 李佐亮 |
总评分:94.93分
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该周期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两阶段)。
(1)施工图设计阶段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含CAD电子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周期约30日历天)。
(2)配合后续服务阶段:从设计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设计成果。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附的资格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10******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注册情况 | 备注 |
胡飞锋 | 建筑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委员会主任 |
王勇 | 建筑工程 | 中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委员会成员 |
邱永华 | 建筑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委员会成员 |
陈东强 | 建筑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委员会成员 |
简昌锋 | 建筑工程 | 中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委员会成员 |
11******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12.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3.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9日。
******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教育局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
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pdf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