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大政函〔2025〕216号)精神,由我镇负责组织实施大化镇大调村弄目至弄勒新建护栏项目,项目预算总投资53.149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审定造价为准)。建设内容包括:屯级路新建防护栏3.590公里。
为确保大化镇大调村弄目至弄勒新建护栏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现公开向社会邀请具有建设资质的施工单位报名承包工程建设,************人民政府咨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大化镇大调村弄目至弄勒新建护栏项目
二、工程资金来源: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项目工期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2025年11月30日前全面竣工,并完成初验。施工单位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施工计划,明确关键节点工期,确保按期交付使用。
四、质量与安全要求
(一)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严格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施工规范及项目设计文件要求,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安全要求:施工单位需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针对性安全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施工期间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及过往群众安全,不得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三)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需配备持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名及以上)、设备(满足道路硬化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设备,防护栏安装的焊接、吊装设备等)、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
六、报名需提交资料
有意向的施工单位需现场提交以下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
(一)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报名事由、意向项目及经办人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为授权委托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同时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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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化镇2025年第三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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