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3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改建1800吨/年聚合物树脂及1500吨/年碳酸钠提纯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2363820
******服务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1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改建1800吨/年聚合物树脂及1500吨/年碳酸钠提纯项目 |
建设地点 | 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空地建设1座甲类车间,设置聚醚醚酮(PEEK)改性粒子、聚醚醚酮(PEEK)细粉、聚醚酮(PEK)及高纯碳酸钠生产线,配套建设部分储罐、环保设施等,企业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聚醚酮树脂粗品800吨、高纯碳酸钠1500吨、聚醚醚酮改性粒子800吨、聚醚醚酮细粉2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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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强化各类工艺废气治理措施。 (二)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 (五)持续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