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各经营主体商业保险
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重庆******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2025年各经营主体商业保险的承保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保险公司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竞争性比选标底:重庆******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经营主体商业保险。
二、保险期间:一年期
三、投保内容如下:
单位 |
险种 |
投保需求 |
免赔额 |
特别约定 |
投保区域 |
金佛山景区管理分公司 |
公众责任保险 |
累计赔偿限额18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15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5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00万元。 附加条款: 1.客人财产责任; 2.急救费用责任; 3.食品、饮料责任; 4.停车场责任; 5.娱乐设施责任。 |
0元 |
1.住院护理费用年累计赔偿限额20万元; 2.法律费用年累计赔偿限额30万元; 3.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5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2万元(每人每次事故门诊限额为5000元);每人每次事故院护理费用为200元/天,天数最高为90天,年累计住院天数不超过180天;每人每次事故住院伙食补贴为 80元/天,天数最高60天,年累计住院天数不超过120天;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为10万元,每人每次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5000元。 |
金佛山运营分公司管辖范围内(包含天星六号桥至西大门,西大门入园;北大门周边及北大门入园;南大门停车场及南大门入园;西坡和北坡索道;金佛顶、金佛天梯;金佛山景区内等)。 景区面积:441平方公里 |
神 |
公众责任保险 |
累计责任限额:15,000,000.00元,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1,500,00.00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0.000.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Y150,000.00元。 附加条款: 1.客人财产责任; 2.急救费用责任; 3.食品、饮料责任; 4.停车场责任; 5.娱乐设施责任。 |
0元 |
1.住院护理费用年累计赔偿限额20万元; 2.法律费用年累计赔偿限额30万元; 3.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5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2万元(每人每次事故门诊限额为5000元);每人每次事故院护理费用为200元/天,天数最高为90天,年累计住院天数不超过180天;每人每次事故住院伙食补贴为 80元/天,天数最高为60天,年累计住院天数不超过120天;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为10万元,每人每次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5000元。 |
中国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神龙峡景区(包含神龙峡景区、桂花基地、红山村及石莲等神龙峡公司名下区域)。 |
天星两江假日酒店分公司 |
公众责任保险 |
累计责任限额******.00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00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00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00.00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150000.00元。 附加条款: 1.客人财产责任; 2.急救费用责任; 3.食品、饮料责任; 4.停车场责任; 5.游泳池责任。 |
0元 |
1.住院护理费用年累计赔偿限额20万元; 2.法律费用年累计赔偿限额30万元; 3.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15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2万元(每人每次事故门诊限额为5000元);每人每次事故院护理费用为200元/天,天数最高为90天,年累计住院天数不超过180天;每人每次事故住院伙食补贴为 80元/天,天数最高60天,年累计住院天数不超过120天;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为15万元,每人每次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5000元。 |
天星两江假日大酒店、三线酒店、天星小镇,金佛山两江假日酒店、喀斯特展示中心、金佛山星空露营基地,天星温泉城、金佛山假日酒店 面积:金佛山两江假日酒店,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金佛山假日酒店,建筑面积9434平方米,天星度假区域约2.5平方公里。 |
天星两江假日酒店分公司 |
火灾公众责任险 |
保险金额:10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4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0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2万元,每人医疗费用每次事故免赔额:300元。 附加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保险金额:100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100万元,每人责任限额:50万元 |
本保险对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人民币3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每人每次财产损失绝对免赔人民币0元活损失金额的0% |
本保单住院护理费用年累计赔偿限额20万元。法律费用年累计赔偿限额3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害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2万元,每人每次事故门诊限额为5000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人民币3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每人每次事故院护理费用为200元/天,天数最高为90天,年累计住院天数不超过180天:每人每次事故住院伙食补贴为80元/天,天数最高60天,年累计住院天数不超过120天:每次事故财产损失限额为100万元,每人每次财产损失绝对免赔人民币0元或损失金额的0%,以高者为准,每人每次最高赔偿限额为5000元。 |
南川区天星两江假日大酒店、三线酒店、喀斯特展示中心、天星小镇、A/B 区度 假物业天星温泉城、金佛山星空露营地、金佛山两江假日酒店、三汇办公楼、金佛山假日酒店。 |
四、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截止于2025年10月21日上午9点30分 。
2.******服务中心2号楼2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截止于2025年10月21日上午9点30分。
2.******服务中心2号楼2楼)。
5.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详情可直接向项目及资料联系人了解和索取。
6.比选方式: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进行比选,总分排名第一的比选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本项目需现场述标。
六、比选保证金
本次项目比选保证金:6000元。比选保证金由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前自行汇入公司账户(并自行留存转账依据备查),中标后,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待比选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者,在比选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比选前未缴纳比选保证金者,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比选。
公司账户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七、项目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1.项目最高限价为29.18万元;
2.报价函必须完整密封;
3.报价函及相关资料提供数量为一份(加盖公章);
4.报价为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函完整密封并盖章,第二次报价函到比选现场完成填报并盖章,第二次报价以第一次最低有效报价为最高限价。
八、参加比选单位所需资质和资料
参加比选的单位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和相关资料:
1.区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函;
2.区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地(南川区)有门店,便于服务的及时性。
全权委托他人参加比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全权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参与比选申明书;
6.保险公司认为可以说明问题的其他证明性文件。
所有比选文件(不含参加比选单位已印制的用于说明和宣传的固定格式的文件资料)均用A4纸;凡是涉及使用复印件的证明性文件,均应加盖参与比选单位公章。
九、其他
1.该比选项目其他需要的公告,具体可根据项目的需要进行
2.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参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川分中心)。
重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各经营主体商业保险项目竞争性比选评分表
序号 |
参加比选单位 |
评分内容 |
得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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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评分(60分) |
综合评分项目(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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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100 |
近三年,除与本公司合作外,与国企、事业单位有过合作(有合同复印件做展示证明),每提供一家得5分。(总分20分) |
对我公司的理赔服务承诺,拟《理赔承诺书》盖鲜章,理赔承诺书包括理赔时间、理赔服务等。(总分10分,内容优为8-10分,良好5-7分,一般3-4,内容不全0-2) |
可为我公司提供的增值服务项目。(总分10分,内容优为8-10分,良好5-7分,一般3-4,内容不全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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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2025年各经营主体商业保险竞争性比选的报价函(第一次)
致重庆******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贵公司关于2025年各经营主体商业保险竞争性比选的公告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委派的全权代表,向贵方递交密封册装的全套报价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比价报价,现为我方的一切比价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报价项目名称:******集团 合作项目
2.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比价要求,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同意接受文件的要求,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遗漏和保留,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起至确定意向合作单位,若我方获得成交资格,报价有效期则相应延长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审结果和决定,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报价或单一竞争优势并非是决定成交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6.同意按报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成交人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贵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7.同意中选后,根据山水公司的要求,与山水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分别签订《 保单》。
8.我方在参与本次报价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9.我方愿意以 元(含税)作为本项目报价,报价明细如下:
投保单位 |
投保险种 |
最高限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备注 |
******有限公司金佛山运营分公司 |
公众责任保险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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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公众责任保险 |
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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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公众责任保险 |
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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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公众责任险 |
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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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2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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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整套报价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报价人名称: (全称) (法人公章)
负责人(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承诺日期:2025年 月 日
说明:本报价函内容若擅自删改,按废标处理。
******有限公司
2025年各经营主体商业保险竞争性比选的报价函(第二次)
致重庆******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贵公司关于2025年各经营主体商业保险竞争性比选的公告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委派的全权代表,向贵方递交密封册装的全套报价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比价报价,现为我方的一切比价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报价项目名称:******集团 合作项目
2.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比价要求,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同意接受文件的要求,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遗漏和保留,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起至确定意向合作单位,若我方获得成交资格,报价有效期则相应延长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审结果和决定,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报价或单一竞争优势并非是决定成交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6.同意按报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成交人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贵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7.同意中选后,根据山水公司的要求,与山水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分别签订《 保单》。
8.我方在参与本次报价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9.我方愿意以 元(含税)作为本项目最终报价,报价明细如下:
投保单位 |
投保险种 |
最高限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备注 |
******有限公司南川旅游景区管理分公司 |
公众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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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公众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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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南川 天星两江假日酒店分公司 |
公众责任保险 |
|
|
|
火灾公众责任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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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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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整套报价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报价人名称: (全称) (法人公章)
负责人(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承诺日期:2025年 月 日
说明:本报价函内容若擅自删改,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