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福安南站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福安南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资源局
三、服务地点:福安
四、项目预算:165万元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
六、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1、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选线方案途径福安市并设置高铁站点,而温福高铁作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和 “八纵八横” 高铁网的关键部分,建成后能大幅提升运输效益,实现交通高效衔接。这标示着福安市将步入高铁时代,重大交通设施将改变福安市以往的交通出行方式,也对福安市整体的城市格局发生积极变化。未来依托福安南站,对溪北洋组团原有的城市格局进行整体调整,为打造闽东北的枢纽中心,支撑环三都澳区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目前高铁线路走向及站位选址方案、片区概念性规划及综合交通规划基本稳定。为有效支撑福安高铁片区建设,落实法定规划要求,保证片区与铁路建设开通节奏同步,现启动《福安南站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福安南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修建性详细规划》。
2、项目地位于福安市中心城区溪北洋组团,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划定,控规规模约74公顷,约1110亩。其中,核心区用地面积约18公顷。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范围
福安南站高铁片区控制性规划和福安南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修建性规划设计研究
二、内容
本项目具体内容:完成《福安南站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安南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项目需求及工作要求
1、《福安南站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①结合高铁站前片区发展方向,提出合理的规划理念和规划定位;
②依据上位规划、现状综合交通条件,以及高铁片区本身的功能要求和交通设施配套的要求,确定交通功能与规模控制,提出合理的规模预测研究,要求功能布局高效,规划结构科学合理;
③对用地规划控制进行详细描述,各类设施用地包含商业服务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④结合福建省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土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化率、城市设计指引;
⑤提出综合交通规划方案,确定交通发展目标,提出交通规划理念、道路交通规划、公共交通系统规划等;
⑥提出绿地景观及生态保护控制的规划;
⑦提出科学合理的城市竖向设计,完成竖向设计总图;
⑧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规划,确定管线位置等;
⑨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及规划建设时序,确定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分析投资估算。
《福安南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修建性详细规划》
①充分结合福安文化底蕴,提出项目的目标愿景及设计理念,打造福安特色景观门户;
②合理对项目进行限制性条件分析,明确站前广场设计的限制性因素,以保障项目未来与高铁站区的高效衔接;
③提出站前广场方案设计,包括总平面图、设计效果、建筑高度控制等规划设计;
④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流线设计,既要满足交通场站设施的规模需求,又要满足公交及大巴上落客区与停车场、出租车上落客区与蓄车场、网约车与社会车停车场几大功能,保障站前区域交通组织有序、流线畅通;
⑤对站前广场片区进行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⑥提供合理的竖向规划设计,完成竖向设计总图;
⑦提出配套设施城市设计,结合站前广场周边的城市开发区域,提出合理的功能业态,布局建筑组合空间,形成一个多功能复合的城市公共空间;
⑧提出规划实施的规定,确定分期建设及实施建议。
成果提交
成果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最终成果纸质文档6份,电子文档1套,图纸为JPG格式文件,说明文本为doc/rtf/wps等国际通用格式,其他阶段性成果及汇报材料按需提供。
《福安南站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①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控规修编论证报告
②规划图件,包含图纸和图则
③控规成果标准、汇交(入库)
《福安南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①规划说明书
②规划设计图纸
工作要求
1、中标人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各级部门意见与计划。中标人应配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成果评审,充分听取各级部门和领导意见,并依据合理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稳定设计条件之日起120天内出具温福高铁福安南站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方案。
七、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本项目类型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保障规划编制任务顺利完成,规划成果有效适用,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异议的,将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或电子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可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举证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局。
九、本次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6日止
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5号 电话:0593-******
联系人:郑女士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