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整改办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涉及第九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任务
黑土地保护措施落实不严。贯彻《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配套措施推进缓慢,吉林市部分地区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丰满区、桦甸市未制定2021—2025年黑土地保护规划,规划编制工作滞后。黑土地保护措施和项目分散,未能综合施策统一运用到同一地块。大部分地区将剥离表土的70%左右作为绿化利用,而未优先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被污染耕地治理、土地复垦等,表土剥离制度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桦甸市、蛟河市毁田种参、种树苗等破坏黑土地的行为时有发生,初步统计两市种参、种树苗占用基本农田23公顷,其中桦甸市约18公顷、蛟河市约6公顷,其他乡镇也发现有毁田种参、种树的问题。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蛟河市2024年黑土地保护工作方案》。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与具体措施,细化重点任务,为持续提升全市耕地质量提供了清晰指引。
(二)******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非粮化”行为的通告》,累计组织车辆12台次、工作人员40余人次,全面开展耕地“非粮化”问题排查,并建立有序退出台账。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杜绝“一刀切”的前提下,指导种植户稳妥有序退出非粮生产,有效遏制新增问题,逐步消化存量,稳步恢复耕地条件并复种粮食作物。同时,依托蛟河市政府网站、蛟河电台及蛟河融媒等平台广泛宣传通告内容,切实增强群众保护黑土地的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办公室印发《蛟河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新站镇2.82公顷种植人参地块已于当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5月份恢复粮食种植条件。针对拉法街3.95公顷耕地种植树苗问题,拉法街积极推进整改,于2024年4月退出0.8公顷苗木,2025年4月完成剩余3.15公顷苗木起获工作,目前相关地块已复耕并种植大豆和玉米。
(四)******资源局组织车辆6台次、排查人员12人次,对全市5个表土剥离项目逐一开展“回头看”,确认均符合要求。同时,对正在实施表土剥离项目的方案及流程进行复核,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剥离与保育工作,确保剥离土壤用于中低产田改良,助力耕地质量提升。
针对此项问题整改,我市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资料上报,并申请销号。
联 系 人:付涛
工作单位:蛟河市******农村局
联系电话:******
蛟河市生态环境保护
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初审:解峰 复审:解峰 终审:李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