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已由东侨经发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东侨财政会同其它融资渠道负责筹措,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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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东侨工业集中区仓西路北侧、沈海高速西侧 2.2 控制价(估算价):92.58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92.5796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设计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方案设计优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 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2)本次设计费暂按估算建安费4680.51万元为计费基数的60%计取,最终设计费基数按发改批复的概算建安费(不含设备费)为准,浮动幅度不变。但若发改批复的概算建安费金额(不含设备费)大于上述估算金额,则按招标时公布的估算工程设计收费金额结算,不予调整设计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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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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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综合资质甲级·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3.(1)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2)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有效的注册电气设备专业工程师或电气设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职称(资格):持有住建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本项目造价编制负责人可以外聘,须附上外聘委托协议书)。 |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
5.2 交易地点: 东侨开发区陈普路8号南部旧办公楼903室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8号
联系人:孙文杰
联系电话:******
******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