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医院中央空调、冷却塔及其他维修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XZB】******
三、项目预算金额:13万元(此费用包含500元以下配件免费提供)
四、采购需求
******医院中央空调、冷却塔及其他维修维保服务,维保面积约4.4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3.服务期限:一年(注:经考核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
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包。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的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为保证中央空调正常运行,所采购的配件必须是盾安空调设备原厂家材料(提供承诺函)。
3.拟派技术人员需具有专业制冷设备维修职业资格证书和2025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响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 2025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濮阳市长庆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原玖号院营销中心二楼)。
3.售价:500元/份
注: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的证明文件及“五、响应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的资料。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5年10月 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
八、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 10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医院官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医院
地址:濮阳市黄河中路326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93-******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93-******、0371-******
******医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