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2026年远传水表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有限公司2025-2026年远传水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G******37】于2025年04月15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修改部分:
1、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4(1)商务评分标准(25分)“制造商检定设备及专业计量检定员(4分)”修改如下:
原文:1、所投产品制造商水表检定装置或者标准装置:20台(不含)以上得2分,20台(含)-15台(不含)得1分,15台(含)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相应数量的水表检定装置或者标准装置的有效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国家认可计量机构出具)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上须显示拟投产品制造商名字,否则不得分。
2、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专业计量检定员情况:
(1)计量检定员人数达到25人或以上的,得2分。
(2)计量检定员人数达到20至24人的,得1分。
(3)其他或不能提供得0分。
(计量检定员证明: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员证书复印件和近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中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现文:所投产品制造商水表检定装置或者标准装置:20台(不含)以上得4分,20台(含)-15台(不含)得2分,15台(含)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相应数量的水表检定装置或者标准装置的有效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国家认可计量机构出具)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上须显示拟投产品制造商名字,否则不得分。
二、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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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