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东区城乡易腐垃圾资源化项目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JCG-2025-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招标数量 | 服务期限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1 | 金东区城乡易腐垃圾资源化项目运营服务 | 1.项目实施地点:******有限公司东侧、铁路三四线西侧之间地块(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项目处理对象: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3.合作模式:招标人提供安装场地租赁(具体安装场地租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中标人投资购买设备,中标人按要求安装到位后自行运营,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1家 | 20年(从商业运营开始之日起计算) | 342元/吨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址: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4:30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投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四。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3日14:30时。
七、开标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四。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om/)、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继豪
联系电话:0579-******、******
质疑联系人:张小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开发票联系方式:0579-******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金东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纪检监督电话: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