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宁政农函〔2025〕58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人民政府,项目资金为宁强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该项目已委托******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事宜,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宁强县毛坝河镇草川子村、毛坝河村。
1.2、项目类容及建设规模:1.草川子村人口聚集区公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亩,具体主要内容为巷道硬化2400平方米(厚度15厘米以上),浆砌石坎960立方米,购置80L分类式垃圾箱10个和普通垃圾箱40个,路灯40盏(高度不超过6米,单灯不超过40瓦)。花草类基本绿化绿植12亩。2.毛坝河村二组人口聚集区公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00平方米,主要为:巷道硬化1200平方米厚度15厘米以上,浆砌堡坎120立方米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3、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5、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 《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5年 9 月 25 日至2025年 9 月 30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办事处盛世国际商业广场二号写字楼10楼1004室
3.3、方式:现场获取
3.4、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时间
4.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办事处盛世国际商业广场二号写字楼10楼1004室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办事处盛世国际商业广场二号写字楼10楼1004室
5、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一份。谢绝邮寄。
6、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宁强县毛坝河镇毛坝河村3组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办事处盛世国际商业广场二号写字楼10楼1004室
联系方式:0916--******
2025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