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0411-****** 监督部门电话:0411-******
标段(包)名称:原鞍钢石灰石矿区域排水工程监理(一期) 标段(包)编号:************28001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本项目履约担保统一修改为:监理人(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出具之日止。 其他内容不变。 说明:各投标单位须以本次发布的答疑为准,并下载本次答疑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薛淯泷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