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拟对收购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5年3月31日,我公司收购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累计债权总额3,391.81万元。其中:本金1,499.99万元,利息合计1,870.24万元,代垫费用21.58万元。该户债权资产为榆林地区债权资产,担保方式为抵押,债权情况详细如下:
利息截止日:2025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企业地址 | 债权情况 | 贷款方式 | 抵押担保情况简述 | |||
本金余额 | 利息 | 其他 费用 | 本息合计 |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北门川84号 | 1,499.99 | 1,870.24 | 21.58 | 3,391.81 | 抵押 | 债务人银州氮肥公司名下位于榆林市米脂县北门川84号的房产及其对应的土地。土地证号为米国用(1998)字第00017号,使用面积为60313平方米(约90.47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6574.1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房权证公字第1704号。 |
合作意向: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先生、秦先生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88600820
******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