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关于在全区开展
“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
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管理局决定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
二、整治内容
(一)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违规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经营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
2.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读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3.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4.其他因政务行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黄牛”“黑中介”的情形。
(二)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法行为。
2.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
3.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
4.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中介”的行为。
5.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政府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窗口)对“黄牛”“黑中介”公然在其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解决等。
2.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有关部门不受理、不处理等行为。
3.相关职能部门对“黄牛”“黑中介”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等情形。
(四)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明知职责范围内存在“黄牛”“黑中介”问题而不针对性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情形。
2.对职责范围“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等情形。
3.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勾结问题线索不移交或不查处等情形。
(五)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管理局 ******
******管理局 0891-******、******
藏青工业园质量技术监督局 ******
******管理局 ******
******管理局 0892—******
******管理局 ******
******管理局 ******
******管理局 0893-12315
******管理局 ******
******管理局 0897-******、******
(二)来信来访
******管理局
拉萨市城关区宇拓路28号
******管理局
拉萨经开区创新创业园B栋6楼605
藏青工业园质量技术监督局
******服务中心
******管理局
******街道江苏大道24号
******管理局
******管理局
******管理局
昌都市卡若区昌都西路57号
******管理局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塔布路14号
******管理局
山南市乃东区湖北大道36号
******管理局
那曲市色尼区文化中路21号
******管理局
******管理局)
(三)举报邮箱
scjgjdjc@163com
欢迎广大企业、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监督、积极反映问题,共同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发布时间:2024-11-28 12: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