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东营市黄河路218号)
联系电话:******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垦利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目 | 垦利区胜坨镇及永安镇 | ******服务中心 | ******大学 | 一、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工程:永镇水库更换二级保护区围网6.97km,新建界桩110个、界牌7处、交通警示牌7处、宣传牌7处;胜利水库更换二级保护区围网27km,新建界桩100个、界牌8处、交通警示牌6处、宣传牌6处。 二、环库生态拦截净化带建设工程:永镇水库沉沙池绿化面积52812m2,其中新种植芦苇13997m2,补植芦苇17073m2,栽植挺水植物水葱7208m2,栽植沉水植物苲草13936m2,栽植柽柳598m2。胜利水库北沉沙池绿化面积11764m2,其中新种植芦苇8714m2,补植芦苇3050m2;南沉沙池绿化面积10713m2,均为补植芦苇。 三、保护区风险源应急防护工程:对穿越胜利水库输水渠(路东干渠)的13座生产桥建设应急防护工程,桥梁两侧加设梁式波形护栏1508m,建设截污井等辅助设施43处、截污管道656m,整修导流渠6760m,新建截渗渠38.6m、事故收集池8个、截污管道30m;新建进水闸1座,维修北沉沙池进水闸、南沉沙池出水闸、沉沙池渡槽连通节制闸、路庄泵站自流闸后防淤闸等建筑物4处。 四、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建立风险源名录和风险防控方案、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并修订预案、水源管理站配备应急管理物资、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建立应急专家库。 项目总投资2003.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62万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垦审批基字〔2025〕1号)。 |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路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施工营地。项目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依托周边村庄民房作为施工生活区。项目所需混凝土及混凝土预制构件均外购,施工区不设置混凝土拌和厂。优化施工方式和进度安排,减少噪声、废水排放和生态破坏,确保符合生态保护规定和要求。禁止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建材、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在水库附近,施工区不设置车辆和机械检修场所。严格按照设计占地面积、样式等要求施工,避免大规模开挖。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严禁越界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进行生态恢复。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要求,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场地、物料料场应采取围挡、遮盖、密闭、喷洒等措施,运输道路应采取路面清扫、洒水等措施,物料运输车辆应采取覆盖、封闭等措施。施工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车身车轮进行冲洗,确保不带泥带土上路。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区域应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及机械,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油,加强对车辆和机械的检修和维护,减少尾气污染。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机械应定期检修,严防施工油类进入水体。施工基坑排水采用井点降水方式排至围堰下游,混凝土养护碱性废水加酸调节后采用“混凝+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工程洒水和绿化。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有限公司处理。距离村庄较远施工营地设置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 四、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做好隔油池、沉淀池等重点区域防渗工作,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做好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土地施工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覆土方式,减少裸地暴露时间。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堆放,做好回填利用。及时采取拦挡、截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防止土壤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隔油池污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沉淀池泥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用于施工建设。项目不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六、加强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应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地开挖施工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雨季施工应加设临时挡板,避免施工泥浆进入水体。尽可能减少施工生厂区的设置数量,集水区范围内应集中材料堆场并远离水体,做好施工用料的合理安排,减少堆放时间。选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减少跑冒滴漏。强化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污染环节。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止开展与保护无关的活动。 七、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制定合理、科学的施工计划,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尽量减少作业车辆、机械数量,控制施工人员数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时间,施工结束应及时撤出保护区范围。施工期场界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八、环境风险防控。配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分隔带护栏,设置完善的预告、指路或警告标志、交通安全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向水利、生态环境等管理部门报告。 九、其它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运行期对库区水质实施自动实施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和周边土壤次生盐渍化。配合地方环保主管部门,强化汇水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
2 | ******有限公司原油成品油输油管道齐成支线项目 | 广饶县 | ******有限公司 | 一、管线工程 ******有限公司广饶油库北侧,终点位于广饶县齐成石化20万方原油罐区,管线长度10.95km,设计管径DN500、压力6.3MPa、原油输送能力650万吨/年;成品油(汽柴油)管线与原油管线同沟敷设、反向输送,管线长度11.03km,设计管径DN300、压力4.0MPa、成品油输送能力200万吨/年。 二、站场工程 项目新建原油输油管道齐成站和成品油输油管道齐成站,分别位于齐成石化厂******消防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6578.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7万元。项目已取得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意见(东审批投资〔2025〕102号)。 | ******居民点、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满足防护距离等相关要求。管线敷设方式采用埋地敷设,对地下水位高于设计埋深段应采取必要的稳管措施,采用定向钻方式穿越主要河流、沟渠,出入土点应位于堤岸以外。项目管道建设应符合《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4)等相关规范要求。 二、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工程施工便道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施工营地充分依托当地民舍,施工场地尽量设置在作业带范围内,严格控制生态破坏。河流管理范围内不设置施工场地、废水临时处理设施等。临时占地的表层熟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完工覆土时回填临时用地表层熟土,管沟区土壤应采取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方式。对施工造成的农业、林业等不利影响采取合理补偿措施。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地手续,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临时占地用毕后及时按当地规划进行生态恢复。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机械须定期检修,严防施工油类进入水体。在定向钻穿越河流的两堤外堤脚内不准给施工机械加油或存放油品储罐,严禁在河流两堤外堤脚以内建立******有限公司污水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要******居民点较近管段,施工现场设围栏,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物料运输车辆应采取覆盖、封闭等措施,加强施工道路的洒水清扫,减少扬尘产生。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区域应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及机械,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油,加强对车辆和机械的检修和维护,减少尾气污染。运营期场站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六、规范处置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清管收球作业废油渣、过滤油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八、噪声污染防治。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管理,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进行,禁止夜间施工,采取降噪措施,减少管线施工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限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运营期厂界噪声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有关规定。 七、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应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如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应立即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东营市石油天然气管理保护办法******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 |
3 | 孤东采油厂103#计量站等3个区域集油管网改造工程 | ******办事处孤东前线(孤东圈内) | 一、集油管网改造工程 新建集油干线4条,长度5810米;集油支线5条,长度4450米;集油管线190条,长度19365米。新建2井式集油阀组3座、3井式集油阀组18座、4井式集油阀组16座、5井式集油阀组3座,、6井式集油阀组1座、7井式集油阀组2座、8井式集油阀组1座。 处置原有集油干线3条,长度5525米;集油支线8条,长度6390米;集油管线152条,长度35855米。拆除原有计量站12座。 二、东一联区域供热中心建设工程 在东一联站内新建换热橇装站,利用站外2口老井GOGD4-12-200(采气井)和孤东古1井(回注井)实现一采一注,以及东一联周边10口油井采出水为新建换热橇装站供热。 (一)站内新建管壳式换热器19台、板式换热器4台、热源循环泵2台、软化水泵2台、油井循环水泵2台、供暖井循环水泵2台、卧式角通反冲式除污器1套、自动软水器1套、2m3供热系统定压罐1套、20m3补水箱1台、旋流除砂器2台、气液分离器2台、除垢装置1套、精细过滤器1套、回注加压泵1台、三相分离器2台、除油器1台、超空化密闭气浮装置橇块1套、加药装置橇块1套,配套建设站内管线。 (二)站外新建Ф219×10mm采气管线1900m,新建DN200回注管线2100m,新建Ф114×4.5mm供暖管线3000m,新建Ф89×6mm集油管线200m,新建Ф114×8mm集油管线1300m,新建Ф159×10mm集油管线800m,新建Ф219×10mm集油管线1200m,新建Ф273×10mm集油管线800m,新建2井式集油阀组1套。 项目总投资7495.5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 |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设备;使用低尘、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联合站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弃管道清洗废水、井下作业废液、酸化废液拉运至孤东采油厂各采出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拟建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仙河污水处理厂处理;采气井采出水经精细过滤器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经孤东古1井回注地层,油井采出水排入东一采出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退役期管道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拉运至孤东采油厂各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清管废渣、油泥和油脚、废沾油防渗材料、浮油、浮渣、污泥、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材料、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废离子交换树脂、除砂器过滤砂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运行期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应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应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 ||
4 | 孤东采油厂东二注北三注水干线、配水间改造及11#配注站系统能力提升工程 | ******办事处孤东前线(孤东圈内) | 一、东二注北三注水干线及配水间改造工程:更新东二注北三注水干线4km,拆除旧管线4km;更新十井式橇装配水阀组1座,七井式橇装配水阀组1座,拆除原有95#配水间、57#配水间。 二、11#配注站系统能力提升工程:对11#配注站进行改造,拆除干粉库房,新建2座方仓(1座PAM方仓,1座PPG方仓);11#配注站内新建水质稳定系统,拆除现有2座熟化罐,新建4台注水泵、3台喂水泵、1座曝氧罐、1座缓冲罐、2台罗茨风机等;新建站外管网,包括东三联至11#配注站供水管线3.1km,11#配注站至11#-1、11#-2注入站高压稀释水管线3.6km。 项目总投资3655.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万元。 | ******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项目施工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设备;使用低尘、无毒或低毒焊条,减小焊接烟尘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11#配注站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清罐废水拉运至东一联站内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废弃管道清洗废水管输至东二联采出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拟建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设置在施工现场的环保厕所,定期清理。退役期,管道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拉运至孤东采油厂各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清管废渣、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收集的粉状物料、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的粉状物料回收至方仓用于配置聚合物母液,废布袋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运行期间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应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管线应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 ||
5 | ******有限公司300吨/年DIC改建项目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对现有DCC(N,N′-二环己基碳二亚胺)装置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以二甲苯、环己胺、二硫化碳、次氯酸钠、催化剂(非金属胺类催化剂)、液碱 甲苯、硫氢化钠、硫酸、盐酸为原辅材料,通过硫脲合成、粗品合成、析硫、蒸甲苯、精馏、硫化碱处理、硫磺处理工艺,生产DCC 1000t/a,利旧DCC富余3台反应釜,并新增部分设备新建DIC(N,N'-二异丙基碳二亚胺)生产线1条,以N,N’异丙基硫脲、液碱、异丙胺、甲苯、催化剂(非金属胺类催化剂)、次氯酸钠、硫氢化钠 、盐酸 、硫酸为原辅材料,通过粗品合成、析硫、粗蒸、精馏、硫化碱处理、硫磺处理工艺,生产DIC 300t/a。 | (一)废气污染防治。 DCC装置工艺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2级碱洗+树脂吸脱附装置处理后依托厂区现有RTO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新增DIC装置工艺废气中粗蒸废气采用2级冷凝(1级循环水+-5℃冰盐水)、精馏废气分别采用3级冷凝(1级循环水+-5℃冰盐水+-5℃冰盐水)后、硫化碱处理废气通过3级碱液吸收后与其他工艺废气一并通过“1级水封+1级碱洗”处理后进入现有RTO系统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DCC项目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环己胺、硫氢化钠储罐废气和DIC项目依托储罐新增废气、异丙胺储罐、DIC产品储罐废气收集后一并通过现有RTO系统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依托MVR新增废气、依托污水处理站新增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RTO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RTO系统排气筒中SO2、NOx、颗粒物须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颗粒物 10mg/m3、SO2 50mg/m3、NOx 100mg/m3);VOCs、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二噁英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VOCs:3.0kg/h,60mg/m3;甲苯:0.3kg/h,5mg/m3;二甲苯:0.3kg/h,8mg/m3;二硫化碳:20mg/m3;二噁英0.1ngTEQ/m3),硫化氢、氨须达到《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硫化氢3mg/m3,0.1kg/h,氨20mg/m3,1.0kg/h),氯化氢须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571-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标准要求(30mg/m3)。 改建后危废间TS001、TS002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碱洗+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8排放,VOCs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表1限值要求(VOCs:60mg/m3)。 项目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项目厂界甲苯、VOCs、二甲苯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甲苯 0.2mg/m3、二甲苯 0.2mg/m3、VOCs 2.0mg/m3),氯化氢须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0.2mg/m3)。硫化氢、氨、二硫化碳、臭气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硫化氢0.06mg/m3、二硫化碳3mg/m3、臭气浓度20)。。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工艺废水中高盐废水(DCC装置抽滤废水、碱洗废水、硫化碱处理废水;DIC装置粗品合成分层废水、异丙胺处理分层废水、二次氧化分层废水、硫化碱处理废水)、碱洗塔废水经过还原、中和预处理后进入MVR脱盐后的废水与硫磺处理废水、循环水排污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经过“高浓废水预处理(UASB厌氧)+2级A/O+混凝沉淀+EMO+MBR”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有限公司协议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羊栏河,最终汇入挑河。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DCC装置副产硫磺、DCC副产硫氢化钠按照副产进行管理。DIC副产硫氢化钠全部回用于析硫工序。DCC二甲苯蒸馏残渣、DCC精馏残渣、DIC蒸馏残渣、DIC精馏残渣、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品、MVR蒸馏浓缩废液、污泥、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树脂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品,DCC装置MVR蒸发副产氯化钠盐属于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DIC装置MVR蒸发废盐、DIC硫化碱处理副产硫磺、DIC抽滤固体物处理副产硫磺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进行固体废物特性鉴别,在固体废物属性确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进行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2000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主动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该项目******有限公司统一管理;项目建成后SO2、NOx、颗粒物总量不变,新增VOCs的排放量0.2295t/a,无需申请总量。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