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殡葬服务平稳有序开展,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陕西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价行发〔2011〕154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前期成本调查,并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关于调整紫阳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改革局。为便于更好的沟通和完善,请在提出意见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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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雪嵩
附件:《关于调整紫阳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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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附件:
关于调整紫阳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殡葬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陕西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价行发〔2011〕154号)有关规定,依据前期成本调查并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对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管理方式
殡葬服务中的遗体接送(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含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及公益性墓穴(位)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附表一)。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附表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外的特需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二、收费标准
1.紫阳县殡葬基本服务及公益性公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一)
2.紫阳县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二)
三、相关要求及执行时间
1.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殡葬服务和用品,必须严格按照价格政策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2.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殡葬服务和用品,具体收费标准和价格由殡葬服务单位按照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实行明码标价。
3.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用品价格)、服务内容、收费依据、优惠政策、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供丧者家属自主选择,不得采取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
4.本通知自2025年 月 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以前相关文件中涉及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附:1.紫阳县殡葬基本服务及公益性公墓收费项目及标准
2.紫阳县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