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
******农村局关于对大化“水云颐养”田园综合体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农局报〔2025〕1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专家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乡村康养旅游聚集区建设,培育民族医药、康养旅游、医学实践教育、休闲露营等新业态,助力我县完善农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建设大化“水云颐养”田园综合体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506-451229-04-01-166993)。
******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坡了社区水岸公园旁。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拟建设一栋两层瑶医瑶药农产品交易中心及瑶医瑶药体验中心(一层为瑶医瑶药农产品交易中心、二层为瑶医瑶药体验中心)建筑占地面积303.96平方米、建筑面积639.36平方米;装配式民宿15个、全液冷超充技术的充电设备及相******消防、通风、装配式民宿及充电站安装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4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3.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7万元,预备费20.7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建设工期 4个月。
六、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未达必须招标标准。
******资源局关于反馈大化“水云颐养”田园综合体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用地选址意见的函》《关于大化“******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大政函〔2025〕125号)等。因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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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