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本部钢筋、水泥(德清尾水处理配套项目、淳安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直接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一、采购人 |
******有限公司 |
二、项目情况******有限公司德清县新型农业养殖尾水处理项目(一期)配套道路桥梁项目部采购钢材196吨,预算金额67.16万,采购水泥23326吨,预算金额780.25万,供货期25年10月到25年12月,拟******有限公司淳安县坑道式物资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经理部采购钢材1012吨,预算金额324.83万,供货期25年10月到26年10月,拟******有限公司直接采购。 质量要求:供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同时必须满足需方工程设计要求。 具体标准、指标和特别要求如下: 1.GC1包: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24)及相应引用标准之规定。 2.SN包: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及相应引用标准之规定,水泥助磨剂(醇胺类)≤5‰. 3.GC2包:光圆钢筋 HPB300国标满足《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24)及相应引用标准.屈服强度不小于300MPa,抗拉强度不小于420MPa,断后伸长率不小于25%,冷弯试验180°表面无裂纹,重量偏差公称直径6-12mm为±6%内,14-22mm为±5%。 带肋钢筋 HRB400国标满足《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2024)及相应引用标准。下屈服强度不小于400MPa,抗拉强度不小于540MPa,断后总伸长率(HRB400不小于16%)最大总延伸率(HRB400)不小于7.5%,(HRB400E)不小于9%,弯曲试验180°表面无裂纹,重量偏差公称6-12为±6%内,14-20为±5%内,22-50为±4%内,可焊性合格。 交货地点:1.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尾水项目施工区域; 2.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坑道式物资仓储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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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本部钢筋、水泥(德清尾水处理配套项目、淳安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直接采购项目 |
2.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1172.24(万元) |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详见项目概况 |
三、直接邀请供应商的原因说明:
该项目业主推荐唯一供应商,符合交工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适用直接采购的情形(十三)“根据总承包合同约定,建设单位明确约定供应商的情形。建设单位******集团公司经营部门同意的。”
四、直接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名******有限公司
******街道周家桥3号众创园区三楼A区1-106
2.供应商名******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3号13楼1313室
五、公示期限: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17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风控部
******街道钱坞路598号3号楼4楼
电话:0571-******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树杰
******街道钱坞路598号3号楼4楼
电话:0571-******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