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有限公司 对“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2025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00人,其中:乡村治理专项工程班55人,农文旅融合发展专项工程45人。
4、资金来源: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5、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6、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应具有涉农培训教育的内容;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范围须有涉农培训专业)。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磋商程序与时间安排
1、意见征求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6日
2、磋商文件发布:意见征求结束后,将在官方网站发布正式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将详细说明供应商资格要求、磋商流程、评审标准等内容。
3、磋商与评审: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磋商与评审工作,确定最终的项目承办单位。
五、项目预算
本培训项目预算为39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农村局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金家林软件产业园D栋
联系电话:******
******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