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谢碾岩盐矿区探采结合井 (井号:ZK01) 项目:1、取全取准岩盐矿层及标志层资料,为查明矿层层数和厚度、 矿石组构及它们在横向、纵向上的变化提供实物资料; 2、了解矿层及其顶、底板的物理性质,大致了解普查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3、系统取样,分析矿石化学成分和有用、有害组分含量及其变化规律; 4、设计井深:1150±30 米,以钻穿第 1 矿层后进入底板 30 米为准或者钻井最深不超过 1200 米。
2.3计划工期:钻井施工100日历天(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不含报告审查和汇交);岩芯化验数据出来30日历天提交报告送审稿(送政府相关部门)。
2.4招标范围:为完善谢碾岩盐矿区空白区资料井的不足,并能够满足后续布井要求而采取的所有钻探任务、地质任务、岩矿心化验、野外验收、报告编制、评审、备案、普查资料汇交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任务)。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为661.03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最近连续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将被否决:①有否定意见、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②资产负债率高于80%(含);③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数。
(3)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岩盐类矿产勘查(预查、普查、详查、勘探等(含某一)阶段)项目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开票日期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发票合计累计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60%),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报告通过备案时间为准)提交过岩盐类矿产勘查(预查、普查、详查、勘探等(含某一)阶段)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提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包含详细的评审意见,评审意见能体现符合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注:以上业绩要求①和②需同时满足。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①②③项须同时提供,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无须提供第③项。) 报告生成时间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
(5)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矿产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提供: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出具时间段为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向前最近连续6个月内的任意3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例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则须提供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①②须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6)其他要求:
①******法院判决生效的行贿行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②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2 本次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6日9:00时至2025年10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hwzb/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前往******/hwzb/(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审核通过后可以登录平台参与项目。由于投标人注册的信息错误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注册成功后,获取者需将投标人在苏盐井神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已注册的“单位注册证明”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单位注册证明”的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提交苏盐井神招标与采购管理系统的注册审核时间原则上为3个工作日(已经注册且通过审核的不需要重新提交),如投标人不能及时提交审核或审核不通过造成无法参加投标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需加急审核的潜在投标人应提前8小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由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核信息反馈平台审核人员。
4.4投标人登录******/hwzb/平台,在搜索框中输入该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找到对应项目后,通过线上扫码方式支付平台服务费.
4.5平台服务费500元,不予退还;
4.6支付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发票,投标人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7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咨询电话为:******/******421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限公司列入“负面行为单位清单”且在禁停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招标文件。
5.1 请递交纸质版标书(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和U盘一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2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本项目递交文件方式:快递方式邮寄(以快递实际到达时间为准,请保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
收件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
收件人:王殿豪
联系方式:******、******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在包裹外包装面注明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5.5 开标方式:远程异地开标(腾讯会议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苏盐井神招标中心官网)发布。
7.特别提醒:
(1)招标人的职工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得参与本单位的采购投标活动。
(2)招标人职工有曾在投标供应商公司任职、兼职或者持有股份(非控股)的,以及与投标供应商的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职工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前主动向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的主管机构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告,并提出书面投标申请,没有获得招标人同意批准的,不得参加本单位的采购投标。
(3)不同投标人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存在上述关系未主动报告或主动报告未获得同意就参与投标的,该投标则视为否决投标。因弄虚作假过关而中标的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处理,并将其列入单位供应商黑名单、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
8.其他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运西村
联系人:郝欣
联系电话:******
9.2******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系人:王殿豪、刘炜
联系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