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5年8月12日在建瓯市三门桥头万达汽车中介附近发现一辆流动加油车(闽huz597),我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扣押车上柴油400升。现因扣押期限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10月9日起解除对车上柴油施行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于2025年10月16日前到我局配合调查并对扣押物品进行处置。由于我局仍未知车辆实际使用者及相关违法行为人,且无其他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依法向相关当事人公告送达,请及时到我局配合调查及对解除扣押的柴油进行处置,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的,本机关将依法对解除扣押的柴油予以处理。
联系人:吴林聪、张锋磊;地址:建瓯市建贸路280号水电大厦7楼;联系电话:0599-******。
******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联系人:吴林聪、张锋磊;地址:建瓯市建贸路280号水电大厦7楼;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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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