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202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结余资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N0MT129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府前路21号 | 738888元 | 73888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结余资金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位于龙河镇、中扬镇范围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工期:40日历天;工程质保期(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项目经理:孙超 执业证书信息:苏******316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长生、赵青、吴应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1358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微山湖路众安建设大厦11楼
联系人:周波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
联系人:范雯雯
联系电话:0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雯雯
电话:052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