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综合交通枢纽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城区片项目(一标段)中标公示书
遂川县综合交通枢纽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城区片项目(一标段)于2025年10月11******委员会评审。现将候选人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中标价:******.87元;
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工期:120日历天
注册建造师:邓芳波
注册编号湘************
注册造价师:周帅丹
注册编号:B******007026
******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87元。
技术负责人:曹勇飞 编号:A062******04965
八大员:
施工员:邓波 质量员:唐彬
安全员:盘茗 材料员:邓光闪
标准员:贺昭 机械员:陈凯
劳务员:唐想 资料员:郭芳
业绩:临武县秦汉古道保护与开发项目
业绩查询网址:******/data/project/detail?id=******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1、******建设局 0796-******
2******委员会 0796-******
3******有限公司 ******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