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代建单位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12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第(2)点内容更正为“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按投标承诺要求配备代建管理团队到岗履职,代建单位需按投标承诺的各项工期节点完成相应工作。若违反以上约定,建设单位有权追究代建单位违约责任,并追究相应比例的违约金。”
2、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 2-1(A)代建管理团队其他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关于现场管理人员资质要求更正为:
“□无要求
√至少2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
□(具备其他适应项目实际要求的资质)”
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12.3进度付款更正为:
√其他工程按有关行业特点或有关规定约定:
(可参照建筑工程进度付款拟定)完成工程量的30%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代建服务费总金额与暂定总金额有差额的,在本次支付中应按预付款情况予以扣减或补足,如扣减不足的,在下一个支付阶段予以扣减;完成工程量的60%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15%(10%-20%),代建服务费总金额与暂定总金额有差额且在上一次支付中尚未扣减完的,在本次支付中继续扣减;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10个工作日(7-10个)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余款5%(代建服务费总额的5%-10%)待代建范围内工程结算完成后的180日内付清。
本项目最终代建服务费总金额按实结算(最终代建服务费取费基数以代建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17日23时59分。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3日09时30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答疑文件。
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未下载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医院)
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邵州路中雅学府十五栋二单元二楼207-208房
联系人:李丽葵(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员:谢平芳、杨凌剑
电话:******
监督机构: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