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只塑料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
电话:0394-******
******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只塑料桶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郸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道与富强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
******有限公司 |
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厂房及配套设施,扩建年加工150万只塑料桶项目;生产工艺:原料-上料-搅拌-吹塑成型-注塑成型-冷却-修边-检验-成品;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破碎-回用于生产 |
******有限公司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吹塑、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破碎工序粉尘。 吹塑、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生产车间密闭,吹塑机、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加装软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 破碎工序粉尘:生产车间密闭,破碎机在车间内二次密闭,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5m3)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收水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洺河。 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混料机、物料泵、破碎机、空压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危险废物(废活性炭)。 项目设置1座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项目设置1座2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全部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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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gj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