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15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344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
附表3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A1) |
30% |
2 |
技术(A2) |
40% |
3 |
商务(A3) |
30% |
合计 |
1.00 |
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评价项 (F=100分) |
1、经评标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折扣,其价格得分计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报价折扣×100分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 |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
|
评标标准 |
2 |
技术评价项 (F=100分) |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响应 |
5分 |
投标人所投食材等技术及商务要求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计5分; 所投标食材及相关服务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说明: (1)非实质性偏离的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2)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3)技术及商务要求的偏离项以投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列出的偏离为准,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列明,并作出说明。如若未如实填写,经查实属于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将情况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主食材来源及质量 |
26分 |
(一)大米、食用油: 投标人提供的大米、食用油须来源明确,提供以上2种货品来源证明的计6分;每少1项扣3分,扣完6分为止。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不计分。 注:自主种植的提供销售凭证及种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非自主种植的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期内的进货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及2025年3月以来的购销发票复印件。 (二)肉类: 1、投标人提供的肉类须来源明确,提供猪肉、牛肉货品来源证明的计4分;每少1项扣2分,扣完4分为止。 注:自主饲养的提供销售凭证及饲养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非自主饲养的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内的购销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025年3月以来的购销发票复印件。 2、投标人所配送的肉类产品(猪肉、牛肉)每个货品至少提供一份2025年度相关检测报告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全部提供得4分,每少1项扣2分,扣完4分为止,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不得分。 (三)新鲜蔬菜、禽蛋类: 1、投标人提供的新鲜蔬菜、禽蛋须来源明确,提供货品来源证明的计4分;每少1项扣2分,扣完4分为止。 2、投标人所配送的新鲜蔬菜、禽蛋类产品每类货品至少提供一份2025年度相关检测报告或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全部提供得4分,每少1项扣2分,扣完4分为止,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不得分。 (四)水产品类 投标人提供的水产品类须来源明确,提供货品来源证明的计4分;每少1项扣4分,扣完4分为止。 注:自主养殖的提供销售凭证及养殖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送货单等);非自主养殖的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内的进货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2025年3月以来的购销发票复印件。 |
||
2 |
技术评价项 (F=100分) |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①规范化采购方案(本小项满分计4分) ②质量检验方案(本小项满分计4分) ③存储保管方案等方面(本小项满分计4分) 方案内容完整、每项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计12分,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小项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①食品质量控制措施(本小项满分计3分) ②食品卫生保障措施(本小项满分计3分) ③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本小项满分计3分) ④食品安全培训方案等方面(本小项满分计3分) 方案内容完整、每项措施切实可行、针对性强,计12分,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小项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配送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进行计分,包含但不限于 ①配送流程(本小项满分计3分) ②配送时间(本小项满分计3分) ③人员配备(本小项满分计3分) ④车辆安排等方面(本小项满分计3分) 方案内容完整、配送流程清晰且科学、操作规范、配送时间合理且满足项目需求、有灵活地调整措施,计12分,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小项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应急方案 |
12分 |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①应急组织机构(本小项满分计3分) ②预防预警机制(本小项满分计3分) ③应急响应(本小项满分计3分) ④保障措施等方面(本小项满分计3分) 方案内容完整 、应急组织机构健全且职责明确、预警机制全面有效、应急响应流程清晰、科学可行、保障措施切实可行的计12分,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小项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①退换货管理制度(本小项满分计4分) ②退换货流程(本小项满分计4分) ③退换货响应时间等方面(本小项满分计4分) 方案内容完整、制度健全、流程清晰、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计12分,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小项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售后服务方案 |
9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售后服务计划(本小项满分计3分) ②售后回访方案(本小项满分计3分) ③售后人员配备及安排等(本小项满分计3分) 方案内容完整、制度健全、流程清晰、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计9分,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小项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3 |
商务评价项(F=100分) |
业绩(24分) |
投标人提供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类似项目业绩(同一业绩中应包括销售并配送至客户,配送时长不少于5个月)。具体评分如下: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完整且有效的合同复印件(配送时间不少于5个月)、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每个业绩计6分,共计24分。 注:若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有效证明业绩情况或存在造假等行为,该项业绩不予计分。 |
综合实力(15分) |
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食品配送操作规程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9分。 (提供以上认证证书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官网截图及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自有食品检测室,具备“农药残留检测仪 ”、“兽药残留检测仪 ”检测能力, 每具备一项检测能力计3分,共计6分。 (提供自有检测室图片及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食品安全检测(30分)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大米、食用油、主要调味品类、干货类、冻品类)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以报告签发日期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提供一种货物检测报告计6分,最多计30分;未提供不计分。 注:检测报告需具有防伪二维码(可扫码验证核实)或具有报告编号(在全国认证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的查询)截图。 |
||
人员配备(16分) |
投标人提供的专业团队人员至少4人,团队配备包括专职的项目负责人、分拣人员、检验人员、配送人员的,每提供 1个计 4 分,最多计 16分。 注:1.项目负责人提供食品安全员证或食品安全管理员,检验人员提供农产品检验员证或食品检验工作证,配送人员提供驾驶证,及所有人员健康证、劳动合同、2025年度内投标人为以上连续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投标人只需提供为以上人员缴纳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
配送能力(15分) |
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至少需包含一台冷链运输车辆)的,每台计5分; 投标人租赁配送车辆(至少需包含一台冷链运输车辆)的,每台计3分; 以上两项合计最多得15分。 (自有的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车辆的照片;租赁的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复印件(需提供三个月以上有效租赁合同及租车费用拨付凭证)及车辆照片。车辆照片须能体现车辆牌照,且以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修改为: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A1) |
30% |
2 |
技术(A2) |
40% |
3 |
商务(A3) |
30% |
合计 |
1.00 |
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评价项 (F=100分) |
1、经评标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折扣,其价格得分计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投标报价折扣×100分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 |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
|
评标标准 |
|
技术评价项 (F=100分) |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响应 |
5分 |
投标人所投食材等技术及商务要求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计5分; 所投标食材及相关服务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说明: (1)非实质性偏离的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 (2)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3)技术及商务要求的偏离项以投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列出的偏离为准,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列明,并作出说明。如若未如实填写,经查实属于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将情况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
技术评价项 (F=100分) |
主食材来源及质量 |
26分 |
(一)大米、食用油: 投标人提供的大米、食用油须来源明确,提供以上2种货品来源证明的计6分;每少1项扣3分,扣完6分为止。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不计分。 注:自主种植的提供销售凭证及种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非自主种植的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期内的进货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及2025年3月以来的购销发票复印件。 (二)肉类: 1、投标人提供的肉类须来源明确,提供猪肉、牛肉货品来源证明的计4分;每少1项扣2分,扣完4分为止。 注:自主饲养的提供销售凭证及饲养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非自主饲养的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内的购销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025年3月以来的购销发票复印件。 2、投标人所配送的肉类产品(猪肉、牛肉)每个货品至少提供一份2025年度相关检测报告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全部提供得4分,每少1项扣2分,扣完4分为止,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不得分。 (三)新鲜蔬菜、禽蛋类: 1、投标人提供的新鲜蔬菜、禽蛋须来源明确,提供货品来源证明的计4分;每少1项扣2分,扣完4分为止。 2、投标人所配送的新鲜蔬菜、禽蛋类产品每类货品至少提供一份2025年度相关检测报告或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全部提供得4分,每少1项扣2分,扣完4分为止,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不得分。 (四)水产品类 投标人提供的水产品类须来源明确,提供货品来源证明的计4分;每少1项扣4分,扣完4分为止。 注:自主种植的提供销售凭证及种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送货单等);非自主种植、养殖的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内的进货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2025年3月以来的购销发票复印件。 |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规范化采购方案、②质量检验方案、③存储保管方案等方面;方案内容完整、每项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计12分,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小项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
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品质量控制措施、②食品卫生保障措施、③食品安全保障措施、④食品安全培训方案等方面;方案内容完整、每项措施切实可行、针对性强,计12分,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小项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
配送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进行计分,包含但不限于①配送流程、②配送时间、③人员配备、④车辆安排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方案内容完整、配送流程清晰且科学、操作规范、配送时间合理且满足项目需求、有灵活地调整措施,计12分,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小项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
应急方案 |
12分 |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组织机构、②预防预警机制、③应急响应、④保障措施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方案内容完整 、应急组织机构健全且职责明确、预警机制全面有效、应急响应流程清晰、科学可行、保障措施切实可行的计12分,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小项有缺陷或欠合理之处的每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退换货管理制度;②退换货流程;③退换货响应时间等方面。方案内容完整、制度健全、流程清晰、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计12分,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小项有缺陷、欠合理之处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9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计划;②售后回访方案;③售后人员配备及安排等),未提供方案本项计0分;本项总分9分;每有1项缺漏或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或有缺陷的每处扣3分,本项扣完为止。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F=100分) |
业绩(24分) |
投标人提供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类似项目业绩(同一业绩中应包括销售并配送至客户,配送时长不少于5个月)。具体评分如下: 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同时提供完整且有效的合同复印件、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和客户出具(盖客户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名)的配送时长不少于5个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客户负责人联系方式),每个业绩计6分,共计24分。 注:若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有效证明业绩情况或存在造假等行为,该项业绩不予计分。 |
综合实力(15分) |
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9分。 (提供以上认证证书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官网截图及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具有自有食品检测室,具备“农药残留检测仪 ”、“兽药残留检测仪 ”检测能力, 每具备一项检测能力计3分,共计6分。 (提供自有检测室图片及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食品安全检测(30分)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大米、食用油、主要调味品类、干货类、冻品类)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以报告签发日期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提供一种货物检测报告计6分,最多计30分;未提供不计分。 注:检测报告需具有防伪二维码(可扫码验证核实)或具有报告编号(在全国认证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的查询)截图。 |
||
人员配备(16分) |
投标人提供的专业团队人员至少4人,团队配备包括专职的项目负责人、分拣人员、检验人员、配送人员的,每提供 1个计 4 分,最多计 16分。 注:项目负责人提供食品安全员证,检验人员提供农产品检验员证,配送人员提供驾驶证,及所有人员健康证、劳动合同、2025年度内连续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配送能力(15分) |
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至少需包含一台冷链运输车辆)的,每台计5分; 投标人租赁配送车辆(至少需包含一台冷链运输车辆)的,每台计3分; 以上两项合计最多得15分 (自有的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车辆的照片;租赁的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复印件(需提供三个月以上有效租赁合同及租车费用拨付凭证)及车辆照片。车辆照片须能体现车辆牌照,且以上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若本次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公安局
联 系 人:彭警官
联系电话:******
地 ******公安局
2、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蒋蕾蕾
联 系 电 话:******
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蕾蕾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