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原煤棚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原煤棚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有限公司原煤棚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ZDPA******)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情况:企业自筹资金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原煤棚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有限公司厂区
(3)建设规模:面积约8900㎡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改造范围:原煤棚钢结构部分全部拆除,保留北侧、南侧、西侧三侧基础及挡墙,新建钢结构原煤堆棚(位置关系详见平面图)
(6)计划工期:70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8)招标人其它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拆除工程:旧原煤堆棚全部钢结构拆除、东侧挡墙及基础拆除、建筑垃圾清运等与拆除相关的所有工作;
(2)拆除废旧物资处置;
(3)新建工程设计、施工:
设计内容:包括东侧挡墙及基础、门式钢架结构形******消防雾炮装置、旧煤堆棚拆除方案等;
施工内容:包括东侧挡墙及基础、门式钢架结构形式原煤堆棚(包括堆棚门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棚内照明、防雷接地、恢复周边因拆除破坏的硬化场地等。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元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足够资金支付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
(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
(4)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一项同类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企业注册)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两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8)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两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9)供应商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结果显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10)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标包的投标;
(1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2 时00 ,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审核通过后,我司会联系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4.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的信用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5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21号商业楼109一楼会议室。
5.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6.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21号商业楼109一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厂区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邮 编: 016100 邮 编: 710000
联 系 人: 周良宽 联 系 人: 薛宏、魏雪妮、马咄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址:******/news/zy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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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原煤棚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有限公司原煤棚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ZDPA******)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情况:企业自筹资金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原煤棚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有限公司厂区
(3)建设规模:面积约8900㎡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改造范围:原煤棚钢结构部分全部拆除,保留北侧、南侧、西侧三侧基础及挡墙,新建钢结构原煤堆棚(位置关系详见平面图)
(6)计划工期:70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
(8)招标人其它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拆除工程:旧原煤堆棚全部钢结构拆除、东侧挡墙及基础拆除、建筑垃圾清运等与拆除相关的所有工作;
(2)拆除废旧物资处置;
(3)新建工程设计、施工:
设计内容:包括东侧挡墙及基础、门式钢架结构形******消防雾炮装置、旧煤堆棚拆除方案等;
施工内容:包括东侧挡墙及基础、门式钢架结构形式原煤堆棚(包括堆棚门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棚内照明、防雷接地、恢复周边因拆除破坏的硬化场地等。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元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足够资金支付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
(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
(4)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一项同类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企业注册)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两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8)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两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9)供应商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结果显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10)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标包的投标;
(1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2 时00 ,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附件名称为供应商全称,******,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审核通过后,我司会联系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4.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的信用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5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21号商业楼109一楼会议室。
5.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6.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磋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大街北四街坊兴泰滨河领域21号商业楼109一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厂区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C座12层01室
邮 编: 016100 邮 编: 710000
联 系 人: 周良宽 联 系 人: 薛宏、魏雪妮、马咄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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