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生物质电厂灰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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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
******有限公司生物质电厂灰渣综合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生物质电厂厂区内二期项目南侧(灰渣暂存棚)、宋集镇李小寨和赵寨(回填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厂区内贮存生物质底渣的新建灰渣暂存棚,其中************有限公司利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底渣对复垦范围内的废弃坑塘、沟渠进行回填。新建灰渣暂存棚用地面积为3200m2,最大容积为38400m3。总回填面积为7631.3 m2,总填充量约为5.29万m3,回填底渣量约4.232万t。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项目回填现场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废水不外排。回填******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废水回用于电厂灰渣冷却,不外排。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回填期,项目生物质底渣运输阶段采用密闭运输车,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避免二次污染;在装卸料的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湿式作业洒水抑尘、密闭罐车运输等措施,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中浓度限值。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项目回填区不设置施工营地和项目用房,不产生固体废物,灰渣暂存棚沉淀池收集的沉淀后的底渣,与棚内暂存的底渣成分基本相同,一同用于废弃坑塘的回填。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5年9月25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发改委以项目代码“2508-341221-04-01-979627”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