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服务中心屋面漏水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屋面漏水修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街道新苑社区;
2.2招标范围:******服务中心屋面漏水修缮项目,主要包括屋面、墙面漏水维修以及墙面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10.5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3日 10时00分止 ,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州东路552******办事处1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2条规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料交易网(海宁))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新苑社区 地 址:******街道尚都银座1206室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沈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
传 真: / 传 真: 0573-******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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