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与第三方检验实验室合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检验科与第三方检验实验室合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4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81-00118
项目名称:******医院检验科与第三方检验实验室合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租编号:001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医院检验科与第三方检验实验室合作,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医学检验科。
备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 2025年10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4日9 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辽阳市政府A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请投标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下载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觉留意网上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等其他信息进行通知,关于本项目的信息以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供应商未及时获取信息,后果自负。
3. 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现场递交密封电子版文件一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5.本项目规定解密时间30分钟,如因供应商原因到时未能解密按照无效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医院
地址: ******街道繁荣街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传琪
电 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