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致 :各供应商
现就江西省上饶市经开区2.867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改:
一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招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账号:******8753
二 、 变更后内容:
第二章《招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账号:************35609
其他招标内容无更改。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