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南山建工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二期)05-05-07地块EPC工程总承包竣工验收后,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保函正本原件。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现将该公司提交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5年4月7日起至 2025年5月6日止。
******资源局反映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3楼302室;联系电话:0755-******。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的会告知该单位依法履行清偿责任后,依照规定重新申请返还保函保单正本原件;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退还保函保单正本原件。
******资源局
2025年4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