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褐煤提质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褐煤提质
******街道三月三路中段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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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74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6667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层储煤仓库2栋(租赁现有)、一层晾晒厂房 2栋(新建),配套办公生活用房1栋(租赁现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辅工程;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70.5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施工时定期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要求及保持路面清洁,堆放物料使用篷布遮盖,施工场界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使用临时 沉淀池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噪声通过采取禁止夜间施工、减振降噪、厂房隔声、加强施工管理后,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体废物:挖土石方应优先回填平衡,剩余部分清运至合法弃土场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 的清运至合法弃渣场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褐煤晾晒厂房及储煤仓库均密闭;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密闭运输;厂区内道路及除绿化区域外的地面应硬化处理;场内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进出车辆设置清洗设施。
(二)废水: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措施,项目区周边应全方位规范建设截排水沟收集初期雨水入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建设1个75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建设1个车辆过水池,有效容积 5立方米,1个沉淀池,有效容积5立方米,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容积5立方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2立方/天、调节池+SBR 生物膜池工艺)******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一)噪声: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维护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应严格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 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最长暂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沉淀池收集沉渣和初期雨水池沉渣定期清掏,经晾晒混合后和褐煤一起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 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三)土壤:项目危废暂存间应进行重点防渗,要求地面及裙角防渗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10 cm/s;项目储煤仓库和晾晒厂房应进行简单防渗,地面压实后进行水泥硬化。在项目下风向农用地布设1个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点,必要时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四)环境风险:严格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严格规 范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委托处置。按要求配备风险防控物资,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褐煤提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传真:0871-******
******街道文苑路17号(原老二小)
邮编:6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