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公司张家峁矿井改扩建项目(600万吨/年改扩建至1100万吨/年)
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有限公司张家峁矿井改扩建项目(600 万吨/年改扩建至1100万吨/年)”作出以下公示:
******有限公司张家峁矿井改扩建项目(600万吨/年改扩建至1100万吨/年)项目位于******办事处。******有限公司张家峁矿井改扩建项目(600万吨/年改扩建至1100万吨/年)项目均已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3月13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5年3月13日-2025年6月30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办事处
联系人:丁慧
联系电话:1******95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