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投资[2025]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法院,建设资金来自成铁一院移交补偿资金及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投资[2025]7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街道高饭店村四组。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审判法庭总建筑面积188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35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审判大楼、门卫室(含安检)等,地下室包括停车库、设备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及场地铺装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满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度及要求的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的组成单位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12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法院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科学城湖畔路西段123号
邮 编: 610218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1区19楼9-1-1919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4月1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3-510000-99-01-505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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