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对苍溪县龙山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报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10月20日前向我局提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111号苍溪生态环境局农村生态与水环境管理股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 单位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公众参与 |
苍溪县龙山镇污水处理站500m3/d项目入河排污口 |
******人民政府 |
苍溪县龙山镇八一村,八一水库坝址下游40m处,芝子河右岸,东经:106.367480°,北纬:31.861711° |
生活污水 18.25万m3/a |
连续排放 |
管道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A标准 |
COD≤50 BOD5≤10 SS≤10 氨氮≤5 总氮≤15 总磷≤0.5 |
化学需氧量(COD)为9.125t/a,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为1.825t/a,悬浮物(SS)为1.825t/a,氨氮(NH3-N)为0.9125t/a,总磷(TP)为0.09125t/a |
苍溪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