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2×660mw火电附属设施(煤炭转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2×660mw火电附属设施(煤炭转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白城市公园东路14号(洮北区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1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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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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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2×660mw火电附属设施(煤炭转运中心)项目 | 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工农村 | ******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工农村。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22°56′10.291″,北纬:45°36′32.041″。项目东、南、西、北侧均为耕地;该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总投资为17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7万元。建设内容为储煤库一座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静态储煤1.6万吨,年吞吐量6.4万吨。 |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冲洗废水泵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经絮凝沉淀和隔油处理后,排入清水池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煤炭装卸粉尘、厂区少量扬尘以及车辆运输扬尘。煤炭装卸须在密闭煤库内进行,煤炭装卸过程中雾炮抑尘给水系统和布袋除尘设备全过程运行,除自然沉降的煤尘外,其产生的煤炭装卸粉尘通过库顶集尘系统集尘,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等效19米高排气筒排放。对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定时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排放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表5相关要求。运营期间,要加强废气集中收集设施日常维护,严格落实无组织源管理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音处理,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 (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各污染物监测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落实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