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补充耕地巩固粮食安全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乡区补充耕地巩固粮食安全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委员会以东发改字(2025)4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及区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997.10万元。
2.2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对10000亩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整理,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
2.4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2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1个月,设计工期1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批复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应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联合体施工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人员信息截图)。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使其无法正常履约的状态。
(5)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注册建造师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2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牵头单位拟派):
①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②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6)其他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3.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其中最多1家施工单位。
(1)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3.5投标人(施工方)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实在线发放************银行保函、金融机构保函的代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到时间工程仍然未完工的应当续开至工程结束)。
3.6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价”。
3.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见索即付”电子投标保函及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自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开始在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5其他有关说明
5.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5.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在建项目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5.3与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
5.4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将取消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5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赣公管办﹝2022﹞2号),本项目评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集团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锦澎英伦城邦69幢1-60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本项目全程由抚州市东乡区******农村局监督
东乡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