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已由
邱县行政审批局
以邱审批字〔2024〕234号批准,
招标人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邱县分局,
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邱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邱县6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包括:(1)控源截污:雨水口改造6个,垃圾清杂18689㎡,垃圾清运5507m3,垃圾存放点6个,水系连通管网300m,护栏1645m,绿化2126㎡,透水砖1000㎡,生态护坡4320㎡。(2)内源治理:导流、倒排水、净化水量32482m3,清淤量6432m3。(3)生态修复:曝气增氧设备4套,坑内土方倒运864m3,水回用设备2套,水生植物种植3003㎡。(4)其他:标识牌6个。2.1.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邱县古城营镇古城营村、邱城镇贾街村、陈村乡陈二村、陈村乡陈三村。共计3个乡镇4个村庄6个坑塘。2.1.3计划工期:12个月。2.1.4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 邱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1.3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进行招标,本项目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500:00:00至 2024-12-1000:00:00,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5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