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滏阳校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中学(滏阳校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已由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以 ******中学(滏阳校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南宫市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学校内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已建餐厅、第************************消防、热力、电气管网等。2.1.3 合同估算价:******.20元2.1.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图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 3.1.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且能提供由第三方******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5其他要求:(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4 00:00 至 2024-12-10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采用******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9-******转831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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