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上《五家渠市滨河水生态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滨河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起始日期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25日
联系人:张会芳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