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 |||||||||||||||||||
平邑县东张庄社区项目配套工程监理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本着合理、竞争、经济的原则,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平邑县东张庄社区项目配套工程监理项目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平邑县东张庄社区项目配套工程监理 | |||||||||||||||||||
5.预算金额:44.528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http//******/)。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10月15日 23时55分59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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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提交 | |||||||||||||||||||
************街道板桥南路东,金花东路南,商贸城·邑城一品11号楼1-2层07室)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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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时00分
******街道板桥南路东,金花东路南,商贸城·邑城一品11号楼1-2层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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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媒介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
八、其他说明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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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 |
附件:
